1月2日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,截至目前,安徽全省累计1300个小区、80.8万户居民,4174家公共机构、1445所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;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800吨/日、厨余垃圾处理能力900吨/日。 我省开展合肥、铜陵2市全国试点及淮北、滁州、宣城、池州、马鞍山、芜湖6市省级试点工作,推进省直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垃圾分类。目前,在试点基础上,安徽全省所有地级城市已全面启动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。同时,针对垃圾分类存在的基础设施短板问题,我省不断强化设施配套,全省已建成运行90座生活垃圾处理厂、6座餐厨垃圾处理厂。
我省将继续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,实现设区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,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;合肥、铜陵等国家试点城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。2020年计划新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000吨/日、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/日;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%以上。
安徽省地级城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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